北京防水工程验收
屋面分项工程的验收按保温层、找平层、防水层、细部构造进行,每100m2抽查一处,每处10m2。接缝密封防水每50m抽查一处,每处5m,且不少于3处。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全部进行检查。
屋面工程隐蔽的主要内容:防水层的基层;密封防水处理的部位;天沟、檐沟、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;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。
屋面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:无渗漏和积水现象;材料符合标准要求;找平层表面平整,不得有酥松、起沙、起皮现象;保温层的厚度、含水率符合要求;天沟、檐沟、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符合设计要求;防水层铺贴方法、搭接宽度正确,接缝严密,不得有皱折、鼓泡和翘边现象;嵌缝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牢,密封部位光滑、平直,不得有开裂、鼓泡、下埸现象。
检查屋面有无渗漏、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,经全部蓄水试验合格监理验收认可后,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及工程资料的整理交验工作。